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
1、垃圾随意丢弃;
2、遛狗不做牵引,犬只随地便溺不处理等;
3、私搭电线充电,乱停乱放;
4、高空抛物,易伤人,影响环境卫生质量;
5、机动车在小区乱停乱放,占用公共通;
6、噪音扰民;
7、小区内流动摊贩;
8、公共区域内乱画张贴,涂改等。
六、物业管理不等于社会管理
业主自己的事:
家里的门窗、把手,家电,水龙头等设备,都属于业主自用设施设备,维修更换,都由业主或使用人自己负责,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,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,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。
职能部门的事:
违法搭建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违法建筑的认定,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。
油烟污染: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检查。
治安消防养犬:公安机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。